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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婚 后无需支付 抚养费 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后无需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有: 1、首先来看下年龄,在18岁之后不用支付抚养费。 根据 婚姻法 规定,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 子女抚养费 的给付期限,到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按照孩子劳动收入有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生活的,父母可以停止付抚养费。但是任何期限都是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话,还是需要有 抚养 义务,比如对没有独立能力生存的子女。同样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高中或高中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要继续付抚养费给他们。 2、带孩子的一方,如果 再婚 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 很多人离婚时候孩子才一两岁,有的父母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便选择了再婚。如果再婚的继母或者继父,愿意承担部分孩子的生活抚养费和教育费用,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少给一些抚养费,只要好好对孩子就行。如果孩子直接就过继给了继父或者继母,他们就有责任对孩子生活费用予以支持,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免除抚养费。但是总归是自己的孩子,没有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为孩子做一些事情,让他感受到你作为父母的爱。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 第一种就是离婚时候双方已经协商过了,一方有能力养活孩子,另一方不用出抚养费。双方当事人都认可并同意,就会生效。 第二种是因为违法犯罪的情况,被收监在监狱的一方,可以暂时不给抚养费。到出狱之后,有了收入和经济来源,孩子尚未成年时候就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一般来说既然父母选择了离婚就不应该亏待他们生育的孩子,对于抚养费应该根据自己承担的责任进行给付,但是法律也不是完全不考虑到现实情况中有的父母离婚后有困难,如果法律认可他们的客观情况不能支付的话,是可以允许减少或者直接免去去支付的义务的。
离婚了是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请问黑龙江省伊春市离婚的抚养费是多少啊
离婚了是不可以不给抚养费。具体如下: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支付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5、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好!抚养费其实双方可以协商的,有能力的可以适当多给一些,没有能力可以少给一些的。
如果,工资是1800,一个月最高540元(不加提成,因为提成非固定收入)。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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