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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修订,2013年6月29日修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经确认排除传染病疫情的,不予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我国法定的传染病包括哪些疾病
目前艾滋病防治工作中主要的法律法规有:
1、《艾滋病防治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艾滋病的医学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为AIDS),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这种病毒又称艾滋病病毒(英文缩写为HIV),目前还没有有效的疫苗和治愈的药物,但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法,能有效地延长病人的生命,提高其生活质量,艾滋病防治关键在于预防。
综上所述,目前艾滋病防治工作中主要的法律法规有《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法律依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十八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法定传染病分几类多少种
我国法定的传染病包括哪些疾病:
1、什么是传染病?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本法指出,传染病是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一类疾病,病原体可以在人与人之间、动物与动物之间或人与动物间相互传播。这类疾病具有传染性、流行性和反复性等特点。由于它具有上述特殊性,因而发病率高,对人体健康和生命的威胁也相当大,对国家经济建设也有极大的不良影响。
传染病防治法主要是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等情况进行调整,保障在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
2、我国关于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即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进行预防,依靠科学、群众进行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我国目前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
3、我国法定的传染病病种有哪几类?
参照国际上对传染病的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传染病的实际情况,我国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较严重的35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在预防、治疗、疫情报告、控制、监测等诸多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国家对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进行治疗。
甲类传染病,又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因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源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必须强制执行,因此又称其为强制管理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又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氏杆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等。其中有几种传染病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性措施,控制其传播,包括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艾滋病、淋病、梅毒、狂犬病和炭疽病人。
丙类传染病,又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丙类传染病由于要通过科学抽样选定疾病监测区和实验室,来进行监测管理,因此又称其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另外,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传染病,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其发生、流行的情况以及危害程度,将其列入乙类传染病,还是丙类传染病,并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并予以公布。
4、什么是疫情报告人?其主要任务是什么?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的规定,疫情报告人分为义务报告人和责任报告人。
义务报告人包括城乡居民、机关团体、车站、码头、机场、饭店职工及其他人员。义务报告人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附近卫生院、医院或卫生防疫机构报告,以及时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责任报告人包括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包括军队系统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责任报告人员在发现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疫情报告卡,并及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与此同时,应另作疫情登记备查。责任报告人还应尽快采取传染病防治措施,以使疫情的传播得到控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有义务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5、卫生行政部门对疫情报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位于城镇的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人、病源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于6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位于农村的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上述传染病时应于12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要在12小时内,农村要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区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报出防染病报告卡。
作为卫生防疫机构,一经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时,应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各级政府有关主管人员和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人员,不得拖延、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要及时采取行动,使传染病病情尽快得到控制。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公布全国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在传染病发生和流行时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同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无论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时,一定要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传染病防治主要法律法规汇总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节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选);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0、《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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